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杨诚等15名律师执业决定书
(湘司许〔2010〕86号)
杨诚等15名申请人:
根据你们的申请和长沙市司法局、永州市司法局、湘潭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及其《
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你们执业并颁发律师执业证。
请你们自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附件:律师执业申请人名单(15名)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律师执业证书申请人名单
(共15名)
一、长沙市:
杨 诚 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
金宏武 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
曹 盼 湖南华夏方圆律师事务所
唐春晖 湖南华夏方圆律师事务所
郭 花 湖南君卓律师事务所
李科丰 湖南云和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