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控专业新生的注册。各中等职业学校办理国控专业新生入学电子注册须持省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文。湖南中医药高专、邵阳医专、怀化医专、娄底卫校、核工业卫校等五所实施注册乡村医生中等中医专业学历教育的项目学校凭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并汇总的新生录取名册到我厅办理电子注册。实施农村在岗卫生人员中专学历教育的项目学校,凭省卫生厅审核并汇总的新生录取名册到我厅办理电子注册。根据我厅《关于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专项评估结果的通报》(湘教通〔2006〕38号)和《关于中专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办学资格评估结果的补充通报》(湘教通〔2007〕5号),只有经我厅评估确定为承担中专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的学校,其录取的新生方可办理学前教育专业新生注册手续。
(五)对近年来撤并的中等职业学校,各地要及时按要求申报注销其注册授权码。
(六)中职新生电子注册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再办理新生补注册手续。
二、关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籍信息填报工作
(一)2010年中职新生入学注册信息“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与“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要同步进行,并于10月25日前完成。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做好两个系统相关数据的衔接工作,确保有关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二)各地中职学籍管理部门和学生资助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学生信息的填报和更新,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职成科(股)负责学生的基础学籍信息以及招生、实习、就业等信息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学生资助信息的采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各地完成2010年中职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后,必须上报由学籍管理部门和学生资助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市州教育局公章的《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注册数据上报表》(见附件1)。
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杜绝虚假注册、多头注册现象,并及时上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新生注册信息、在校学生学籍异动信息、学生资助信息。对不如实上报学生信息、弄虚作假的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学校整体资助资格,学生应享受的国家助学金由学校自行承担,同时,取消学校下一年度的招生资格,并依法依规严惩有关责任人。
(三)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
1、学生学籍信息增加了照片信息,请各校及时下载最新的学籍信息客户端验证工具(包括照片验证工具)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验证,导入学生学籍信息到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