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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职新生电子注册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籍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职新生电子注册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籍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0]382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普通高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新生电子注册、学籍异动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籍信息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0年中职新生入学电子注册
  (一)新生入学电子注册。2010年全省中职继续实行注册入学制度,统一使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入学电子注册系统”,范围为中等职业学校、高职学院中职部招收的中职新生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招收的五年制高职新生。非全日制中职新生的注册按照我厅《关于开展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09〕448号)有关要求执行。招收非全日制中职新生的学校必须凭市州教育局审批同意开展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的批文办理新生入学电子注册。
  各市州教育局要认真组织、指导各学校做好新生电子注册信息的采集工作,确保只有报到入学新生方可注册,并详实采集入学新生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学生照片等信息和学校基本信息。与此同时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杜绝虚假注册,严禁中职注册新生同时注册为技工学校或普通高中新生,严禁非全日制学生注册为全日制学生,确保中职新生电子注册信息准确无误。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通知》(教职成〔2010〕4号)精神,从2010年开始,中等职业学校施行新的《专业目录》,原《目录》废止。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市州教育局应要求各学校统一按照新的《专业目录》为学生办理新生入学电子注册手续。
  (二)新生录取审核。除外省生源外,跨市州招收的新生均需生源地市州教育局审核并加盖录取专用章。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中职新生,注册时必须认真查验高中毕业证书。高职学院中职部注册未升学高中毕业生为一年制中职新生,仅限已按要求到省教育厅备案的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三)五年制高职新生的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和高职学院招收的五年制高职新生,按照“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要求进行中职新生入学电子注册,学制统一填报为W3.0年,其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体制不变。各普通高等学校和高职学院应及时向所在地市州教育局报送五年制高职新生电子注册信息。各市州教育局在为五年制高职新生办理中职新生入学注册时,必须认真查验经省教育厅审核的五年制高职学生录取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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