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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出资监管企业2011年度财务预算工作通知

  表内公式:
  8、9、11栏合计=浮动行合计。
  (十一)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表(沪国企财预11表)
  1.本表反映企业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体预算情况。
  2.本表由负责管理年度投资计划的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情报填报,财务部门负责审核。
  3.指标解释
  (1)新开工项目:指预计在2011年度开工建设的投资项目和企业购置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2)续建项目:指以前年度开工建设、预计2011年度继续建设的项目。
  (3)重点项目:按照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项目。企业应当分项目填列计划总投资金额最大的前10项。
  (4)开工年月:指项目预计或实际开工时间。
  (5)竣工年月:指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对于企业购置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以购买日作为竣工年月,不需填列开工年月。
  (6)项目计划总投资:反映项目建设规模的指标,指项目立项时计划的总投资额。
  (7)自有资金:指项目计划总投资中企业的经营积累和股市募集资金。
  (8)上年末累计完成投资额:从项目开工到上年末止,该项目总计已完成的投资额。新开工项目不需填列。
  (9)本年计划投资额:指本企业计划在2011年度安排的所有固定资产投资的总投资额。
  (10)对外贷款:反映企业2011年度固定资产计划投资总额中向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借入的各种借款。
  (11)其他:指在本年计划投资额中除自有资金和贷款以外的其它资金来源。“其他”部分超过本年计划投资额10%的,须在“备注”中具体说明。
  (12)主业:指按照市国资委公布的主业目录,反映在本年计划投资额中属于企业主业范围的投资额。
  (13)非主业:指在本年固定资产计划投资总额中不属于企业主业范围的投资额。
  (14)备注:简要说明项目建设内容、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等事项。
  表内公式:
  合计行=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新开工重点项目小计;续建项目≥续建重点项目小计;重点项目小计≥所属十项之和。
  栏间公式:
  6栏=(7+8+9)栏=(10+11)栏。
  (十二)2011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分解表(沪国企财预12表)
  1.本表反映企业2011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的季度分解情况,由企业根据预算编制底稿将全年预算主要指标拆分至每个季度。
  2.表内“损益表主要指标”填列要求详见利润预算表(沪国企财预02表)的相关要求。
  3.表内“现金流量表主要指标”填列要求详见现金流量预算表(沪国企财预03表)的相关要求。
  (十三)201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报表(沪国企财预补01表)
  1.本表反映企业201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预计情况,由企业根据2009年财务快报及2011年业务发展等预计情况编制,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上报国资委。
  2.表内“2010年预计完成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10年度财务快报相关指标及预计情况填列。
  3.表内“2011年初步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10年度财务快报相关指标并结合企业2011年业务发展等情况预计填列。
  4.表内“增减率”有关指标依据表内“2010年预计完成数”和“2011年初步预算数”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表内公式:
  1行=(2+3)行;4行=(5+6)行;14行=(1-4-7-8-9-10-11+12+13)行;17行=(14+15-16)行;20行=(18-19)行;22行=(23+24)行;24行=(25+26)行;29行≥30行;29行≥31行;32行≥33行。
  表间公式:
  22行=沪国企财预01表39行;23行=沪国企财预01表66行;24行=沪国企财预01表76行;25行=沪国企财预01表74行;26行=沪国企财预01表71行;27行=沪国企财预01表72行;28行=沪国企财预01表75行;29行=沪国企财预11表第6栏合计数;30行=沪国企财预11表第7栏合计数;31行=沪国企财预11表第10栏合计数;32行=沪国企财预05表34行;33行=沪国企财预05表35行。
  (十四)2011年度财务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沪国企财预补02表)
  1.本表反映企业2011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的调整情况。当企业面临的市场、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动或因不可抗力的发生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时,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市场、政策的变化或不可抗力的预计影响等调整财务预算,并根据调整情况填列本表,于2011年9月30日前上报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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