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启用数字证书的通知》
(湘教办通[2010]247号)
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58号)和《关于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启用数字证书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62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1、新生学籍注册。各高校、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措施,严格做好各类新生的资格复核工作,严防冒名顶替学生入学。充分利用招生数据报送系统,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相关问题,确保10月底前完成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11月底完成高职专科生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2、在校生学年注册。学年注册是对学生学籍信息的完善,各校、各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及时处理在校生学籍异动信息,于10月底前准确、全面、完整地完成在校生学年注册信息标注工作。
各校、各单位要指导学生及时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和核对本人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和单位的学籍管理部门,学籍管理部门要采取措施立即处理,不得拖延。
二、 关于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数字证书的启用工作
各校、各单位的学生学籍学历信息库是一个庞大的数据库,信息安全尤为重要,为了适应新形势,确保各类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的安全,请各校高度重视“数字证书”的征订、使用工作,有关征订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的要求,请各校和各单位于10月13日前将《数字证书订购情况汇总表》及相关订购材料报送我厅相关职能部门。
普通本、专科学校发送传真至:0731-84402984,联系人:俞毅。
高职院校发送E-mail至:5471332@qq.com,联系人:邹志贤,0731-84714893。
研究生培养单位发送传真至:0731-84715491,联系人:刘会平。
附件:1、数字证书征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