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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提高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津价管[2010]181号)


  七、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要合理安排调运,确保市场供应。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九、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要在10月26日13:3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局。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010年10月26日

品  种

最高零售价格

(元/吨)

(元/升)

90号汽油(II)

8175

6.10

93号汽油(II)

8666

6.58

97号汽油(II)

9156

6.95

0号柴油

7435

6.42

正5号柴油

7286

6.29

正10号柴油

7138

6.17

负10号柴油

7881

6.81

负15号柴油

8030

6.94

负20号柴油

8253

7.13

负30号柴油

8402

7.26

负35号柴油

8550

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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