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是最重要的课程资源,也是课程资源的开发者和实践者,各学校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课程资源开发和利用的突破口。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教师资源,保证所有学科的必修模块有专任教师开课,积极挖掘校际合作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的新途径,创造条件多开选修课,以满足学生选课和个性发展的需要。每位教师都要重视各种课程资源的收集、积累和更新,尤其要重视教学过程中动态生成的课程资源,如教师的教案、学生的作品等应及时加以汇集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展示,使课程资源的建设从表层走向深层。
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要在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方面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学校图书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设施是保证新课程实施的重要条件。要充分发挥这些教学设施的作用,逐年添置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图书和电子书籍、音像资料等,为师生的教与学服务。应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课程模块开设的需要,配备必要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通用技术实践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和多媒体教室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器材等。要健全教学设施方面的管理制度,提高各类教学设施以及各种教学设备的使用效益。
(三)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等媒体资源也是重要的课程资源。学校要重视对网络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为学生提供网络学习环境,要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教学的整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适用的学习工具,促进学生自主、开放、富有个性地学习。
(四)各学校要广泛利用校外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工厂、农村、部队、科研机构等各种社会教育资源以及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为教育教学服务。同时,要广泛发动学生、社区人员、家长等参与学校课程资源的建设工作,发挥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员的引领作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课程资源的建设提供智力保障。
(五)各学校要集中力量,整合、优化和开发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学校课程资源库。示范性高中应积极发挥辐射作用,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方面做出更多的贡献。
鼓励和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大学及科研院所建立教学合作关系,利用其师资、设备和设施等条件实施不同科目的模块教学。
四、管理与保障
(一)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的课程改革领导小组要有专人负责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规划、协调、管理和评估等工作,指导、统筹学校和社会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建立校际间课程资源共享机制,要积极筹措经费,加大对薄弱学校课程资源的扶持力度,促进学校课程资源的合理配置、统筹管理和有效利用。要将学校课程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范围,对各学校的课程资源配备状况进行督促检查,限期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