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杭州市第五批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通知

  (3)月工作记录。月工作记录是继承人每月工作情况的实际反映,既是继承人书写年度总结和出师工作总结的基础,也是管理部门阶段考核的依据之一。月工作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月学习计划、月学习计划完成情况及收获、指导老师评语等。
  (4)病案整理。病案内容:对跟师随诊案例和继承人应用指导老师经验诊治的案例进行整理。医案的内容一定要反映指导老师诊治疑难病独到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病案格式:考虑到继承工作教学特点,为突出指导老师临证辨治特色和用药思路,便于对名老中医独到学术思想或临床经验进行分析总结,医案需按以下格式(基本信息栏目)书写: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主诉、病史、辅助检查(若无就不需记录),辨证思路、处方用药、处方用药特色,继承人按语、老师评阅意见等。医案查阅目录:继承人须建立所选典型案例的详细查阅目录,便于出师考核时从医院病历库中提取。
  (5)学术论文。其内容必须是反映指导老师学术思想或学术经验。论文格式参照有关期刊论文要求。
  (二)考核指标
  1、跟师出勤记录显示跟师时间达到规定要求。
  2、跟师笔记、心得体会、月工作记录、随诊医案或操作记录、论文发表的数量、格式、内容符合要求,质量经专家验收认可。三年中,撰写心得体会36篇;撰写月工作记录36篇;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继承人提交典型病案50份,其中住院病案不少于20份,指导老师长期从事门诊工作的,应提供中医门诊病案每周不少于1份;中药专业继承人提交中药特色技艺材料每周不少于1份。
  3.跟师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2篇以上,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同一指导老师的两名继承人发表的整理或总结指导老师经验和专长的论文不得为同一专题。
  (三)临床实践
  1、实践目的:通过在本单位独立临床(或实地)实践,应用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学术经验,提高继承人的临床诊疗水平和临床疗效或中药技能;通过临床实践,对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学术经验有所创新。
  2、实践要求:在本单位独立临床实践时间,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
  3、实践形式:本单位独立临床(实地)实践:反复实践指导老师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与发展,提高自己的临床诊疗水平和临床疗效或中药技能。
  4、考核指标:单位考勤记录显示独立临床实践的时间达到规定要求。
  (四)理论学习
  1、学习目的:通过以精读古典医籍为主的理论学习,拓展继承人的知识领域,加深对中医理论的理解,培育深厚的传统文化基础,提高中医理论水平,提高运用中医理论进行辨证论治的水平,提升继承、整理和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能力。
  2、学习要求:以学习古典医籍为主要内容。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指导老师指导下选定学习书目,制定学习计划。3年继承学习期间,要求学习医古文,精读四大经典(《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一部与学员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的专科经典著作。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