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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杭州市第五批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在继承教学期间的工资及其福利待遇均由各自所在单位发给。
  (二)杭州市卫生局划拨专款,作为开展继承工作的专项补助经费,继承人所在单位应将继承人的继承学习纳入本单位的继承教育管理,并在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内列出一定数额作为继承工作的经费。根据《杭州市卫生局关于下发<杭州市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卫发[2006]146号)文件精神,补助经费标准为每年2000元(1名继承人)、2500元(2名继承人),各单位按我局补助经费进行1:2配套资助。其中带教津贴占专项补助经费的50%,继承学习经费占30-40%,管理经费占10-20%,主要用于继承教学设备或资料配置、外出学习、学术研讨和继承工作日常管理、检查考核、表彰奖励等。
  (三)继承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各区、县(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市本级医疗单位每年要向市卫生局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附件2
杭州市第五批名中医
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教学计划

  为做好杭州市第五批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根据《杭州市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和《杭州市第五批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教学计划。
  一、总体安排
  杭州市第五批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的形式进行。完成3年继承任务,进行结业考核。
  跟师学习:每周不少于2个工作日,含集中理论学习。
  独立临床实践: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
  二、具体计划
  (一)跟师学习
  1、跟师目的: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等,提高继承人的临床诊疗(技术)水平。
  2、跟师要求:跟师时间每周不少于2个工作日。继承人在3年跟师学习期间,做好跟师笔记、随诊病历或操作记录,并细心揣摩、仔细领会,撰写心得体会、月工作记录。
  指导老师要言传(讲授)身教(临证),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向继承人传授个人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对所带继承人心得体会、月工作记录、病历或操作记录进行及时检查、批注,并将意见反馈给继承人。
  3、跟师形式:继承人根据指导老师的时间表,安排跟师学习,并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跟师笔记。跟师笔记是继承人进一步提炼心得体会、月工作记录和管理者阶段考核的原始依据。应做到有跟师就有记录。跟师笔记统一格式,采用便于分类整理的活页形式。
  内容包括封面:继承工作教学单位、指导教师、继承人姓名、启用日期;内页:每页页眉包括阳历、阴历日期、天气情况栏目,以体现中医医案注重时令季节的特点;页脚有页码,便于查阅。
  跟师笔记的内容:指导老师面授的系统论述或只言片语;指导老师的典型案例;继承人应用老师经验的诊治案例;与老师的讨论内容;继承人的自身体会等,均可作为跟师笔记的内容记录。
  (2)心得体会(月记)。心得体会是在理论学习、跟师笔记基础上整理而成的体现继承人对指导老师学术思想或经验的体会和领悟,原则上每月1篇。每篇心得体会的字数要求在1000字以上,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能反映继承人跟师的体会。心得体会完成后交指导老师批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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