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杭州市第五批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杭州市第五批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教学计划
附件3:杭州市第五批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名单
附件4:杭州市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申报表
附件5:杭州市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申报表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
杭州市第五批名中医学术经验
继承工作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继承工作,使继承人在整理、继承名中医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基础上,发展、创新中医药学术,培养造就一批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中医理论深厚、中医药技术精湛、品德优良、医德高尚的中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
二、继承要求
(一)继承学习时间:连续3年。
(二)学习方式与教学内容
以跟师实践、培养专业技能为主,要坚持实践与理论、继承与整理、口传面授与统一讲课、老师点评与学生研究四个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老师和继承人双方的积极性。继承人每周跟师从事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其中包括门诊1个工作日,查房、会诊、专题讲座1个工作日,并应将每次跟师随诊或实际操作作出记录,及时整理和总结跟师学习的心得临床体会,认真写好月记。月记主要反映每月跟师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学习心得体会或指导老师的临床经验,并交指导老师批阅。指导老师应做好对继承人月记、论文的点评和批改工作。
集中上课包括参加名中医经验讲习班、继续教育班、继承成果报告会等学习。指导老师在市卫生局组织的全市名中医经验讲习班上作1-2次集体讲课。
鼓励继承人对指导老师的临床经验和疗效申报课题,进行临床研究,使自己在全面继承老师学术经验的同时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三)教学要求
通过继承工作达到下列要求:
1、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某些方面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疗效或技能水平。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进一步加强。掌握指导老师指定的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
2、按照中医药学术发展的规律,在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基础上,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
3、学习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2篇以上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同一指导老师的两名继承人发表的整理或总结指导老师经验和专长的论文不得为同一专题。
4、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由本人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典型病案50份,其中住院病案不少于20份,指导老师长期从事门诊工作的,应提供中医门诊病案每周不少于1份。每份病案必须反映诊疗全过程,是跟师临床的真实记录,并能体现指导老师的主要经验和专长。中药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反映指导老师加工、炮制、制剂技艺、鉴别经验等方面的特色技艺材料每周不少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