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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杭州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培训基地考核由杭州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共同负责实施,采取平时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五、考核评价
  根据杭州市卫生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和培训基地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杭卫发〔2010〕 217号)的有关规定,培训学员和培训基地按考核的内容量化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经费补助的依据。
  培训学员的考核分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月度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二档;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经费补助的依据,出科考核成绩占40%,年度考核占60%。年度考核按实际完成一年的轮训时间计算,即2010年9月开始,至2011年8月底止,依次类推。
  培训基地的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由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的科教管理部门组织,结合杭州市住院医师规范培训专家委员会、专家小组和联络办公室的抽查,作为平时考核的评价依据,占考核总分的40%;年度基地考核由我局和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共同负责,占考核总分的60%。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
  六、经费补助与发放办法
  1、培训学员补助:根据杭州市卫生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和培训基地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杭卫发〔2010〕217号)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将根据培训考核效果给予派出学员单位按每人每月不高于2400元的标准补助;其中50%作为月度补助,月度经费补助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其余50%的总数作为年度经费补助,培训学员所在单位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月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全额发放或按天数计发,不合格不发放;年度经费补助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的档次发放,优秀、良好、合格分别按18000元、16000元和14000元的金额发放,不合格不发放;优秀的比例控制在5%;良好的比例控制在10%。
  2、培训基地补助:培训基地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档, 8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合格的培训基地按完成每个学员每月300元的标准补助。由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将本院的培训基地考核结果汇总后报市卫生局科教处,经审核后每年一次性补助培训基地所在医院。
  市财政对培训学员和培训基地经费补助每年一次。各医院需在每年的10月上旬将培训学员实际补助经费汇总表和培训基地实际补助经费汇总表报市卫生局科教处,经审核后按规定下拨。
  七、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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