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关于参加商务部举办的“第四届汉堡峰会及相关服务贸易促进活动”的通知
(冀商服贸函字[2010]6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相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赴欧洲参加第四届汉堡峰会及相关服务贸易促进活动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0]1400号)文件通知,为进一步加强中欧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扩大双方的技术交流和相互了解,商务部服务贸易司拟于2010年11月下旬组织服务贸易企业赴德国参加第四届汉堡峰会(以下简称汉堡峰会),并赴法国和意大利组织服务贸易企业进行项目对接及贸易促进活动。我省将组织本省相关企业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汉堡峰会基本情况
(一)时间:2010年11月24-26日。之后将赴法国和意大利开展服务贸易促进活动,在外停留12天。
(二)地点:德国汉堡、法国巴黎、意大利罗马。
(三)中方主办单位:国家商务部
中方承办单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
(四)费用安排:为提高企业参会的积极性,保证峰会顺利召开,参加峰会的企业免收入场费。代表团人员赴上述三国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各派出单位自理。
二、活动目的
以“中国与欧洲相遇”为主题的汉堡峰会是中欧之间对话和开展经贸交流的重要平台,2004年首次举办,之后每两年举办一次,目前已成功举办三届。汉堡峰会得到了世界各国政府和各主要跨国集团公司的广泛关注,欧盟各国前政要和世界主要跨国公司集团均积极参与。本届峰会首次为中方参会企业组织服务贸易分论坛,将邀请业内专家和跨国企业代表,共同研讨中欧服务贸易合作。
法国和意大利属欧洲经济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迅速。开展服务贸易企业项目对接,将有利于加强我国与上述两国在服务贸易重点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推动我国服务业“引进来”和“走出去”,从而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中方代表团在汉堡峰会的主要活动分为大会论坛主旨发言与举办专题服务贸易分论坛两部分。商务部有关领导将应邀在大会论坛上做主旨发言,随后举办中欧服务贸易分论坛。分论坛以“服务贸易-后危机时代中欧经济合作的战略高点”为主题进行讨论。中欧双方将从服务贸易合作领域中各选若干名知名企业家作为主题对话嘉宾,选择领域包括汽车、生物、医药等技术贸易领域,以及软件和服务外包、金融保险、物流等服务贸易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