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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0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网络平台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参与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和培训光盘制作,协助专家团队进行教学,组织专家在线辅导、远程答疑,提供教务管理服务,制作操作指南,配合培训者培训的实施,组织在线研讨和提供培训信息交流服务,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三)各市(州)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分解、细化我省的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针对培训工作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市直高中的培训工作;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培训工作的准备、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向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和省教育厅上报本辖区辅导教师、班主任、联络员、参训学员编班情况等信息;审核各县、区呈报的学员培训成绩报表;为本辖区远程培训项目的实施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并对本地区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本县(市区)学校、教师分布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县(市区)集中学习点(以下称为“学习中心”);做好本县(市区)各“学习中心”班主任、指导教师、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的遴选工作;及时向所在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本县(市区)班主任、指导教师、联络员、学员编班情况等信息;制定本县(市区)保障培训工作顺利实施的相关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培训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做好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选派辅导教师的接待和在各学习中心的分配工作;做好本县(市区)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培训的相关信息的收集、存档、上报工作。
  (五)普通高中的校长、“学习中心”配备的班主任和指导教师是培训的具体组织者、管理者、指导者,对顺利实施和完成本次远程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校长的主要职责是:担任“学习中心”的主任,全面负责该中心培训期间的组织和管理、协调工作;对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所有参加培训的教师按时参加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班主任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班学习活动,了解本班学员学习进度,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与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督促,检查审核作业。辅导教师的主要职责:负责本班学习指导,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点评并推荐优秀作业,编辑并提交学习简报。各地要选择富有经验和责任心的骨干教师和教研员担任班主任和辅导教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聘请已进入实验省区的高中课改优秀教师承担辅导工作。同时,要切实发挥教研部门的力量,要求各市(州)教研部门积极总结和利用在“甘肃省基础教育网络教研教师教学远程研修”平台中开展的两次研修经验,保证本次培训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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