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江苏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县的决定
(苏教体艺〔2010〕2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苏发〔2008〕3号)以及《
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发布以来,我省各地坚持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改善广大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作为促进教育科学发展、促进民族素质提高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探索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措施和要求,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加大学校体育卫生设施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成效显著、具有表率作用的先进地区。
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形成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质健康的社会氛围,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全省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深入开展,省教育厅决定授予南京市玄武区等13个县(市、区)“江苏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县”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不断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进取,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水平,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江苏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县(市、区)名单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江苏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先进县(市、区)名单
(共13个)
南京市玄武区 无锡市江阴市
徐州市云龙区 常州市武进区
苏州市工业园区 南通市海门市
连云港市赣榆县 淮安市盱眙县
盐城市亭湖区 扬州市高邮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