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
拟订全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工业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计划;组织申报国家、省相关科技计划;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申报和认定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基础建设的规划与计划。
(五)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村与社会发展的规划与政策;组织实施农业及社会发展科技攻关计划、农业产业化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科技兴农工作;负责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培训、科技下乡、科技扶贫等相关工作。
(六)创新体系建设科。
拟订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工作措施;拟订全市国际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管理合作交流项目;组织科技系统国际科技人才交流;负责科技创新宏观战略研究,为全市科技发展提供科学依据;负责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编制产学研合作计划。拟订优化科技人才配置、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及科技人才成长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制工作;拟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软科学项目计划;指导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组织申报科技中介机构发展计划项目;组织、协调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科普基地建设。
(七)知识产权办公室。
拟订全市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体系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专利及知识产权事务,组织专利宣传培训、专利维权援助、专利行政执法及其他专利促进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指导、监督全市专利信息利用、专利中介业务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负责市政府有关科技奖励的评审和国家、省有关科技奖励的申报;与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全市科技兴贸及科技保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协调处置技术合同争议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科技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知识产权办公室副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