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甘卫医政函[2010]533号)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甘肃康复中心医院,甘肃省红十字黄河医院,甘肃仁爱妇科医院,甘肃锦华医院: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根据《卫生部
关于做好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51号)要求,省卫生厅决定从2010年10月23日开始,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省医院管理协会具体负责,抽调专家组成2个督导组,对全省医疗机构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卫生部《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已转发)涉及的内容;唇腭裂修复项目;“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
二、检查范围。全省范围内抽33家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企业医院、民营医院。
三、检查方式。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检查日程和分组名单。检查日程见附件,分组名单另发。
五、其它
(一)10月23日下午在平凉市进行督导前培训,抽调专家不得缺席。
(二)被检查单位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督导检查,积极配合督导组工作。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辖区检查单位整改。
(三)各受检医疗机构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安排相应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于检查结束后15日内报辖区卫生局,同时抄送省卫生厅。
(四)督导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标准严格检查,严防走过场。各督导组在11月11日前向省医院管理协会提交书面督导报告。省医院管理协会汇总督导情况,并在11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