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老君山保护区管理条例
(2010年1月17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0年3月26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2010年4月26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文山老君山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应当坚持保护为主、严格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
第三条 保护区按功能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各区界线由文山县人民政府按《云南省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03-2012年》划定,设立界标,予以公告。
保护区四至界线:东起坝心乡小平坝经大山脚至河边村顺小街镇小街河抵大转弯;南起大转弯经二河沟至腰店顺屏边县交界线抵薄竹镇箐门口巴巴坡;西起巴巴坡经沙坝村至依格白、母鸡冲抵薄竹镇一碗水梁子坡;北起一碗水梁子坡经东瓜林、幕诗冲至木期黑抵小平坝,面积34.44万亩。
核心区:东起陈家寨至老君山东北面1925米高程点;南起啸岩头北面2555米高程点、2397米高程点、1672米高程点,经毛草坝至巴巴坡;西起沙坝村经岩羊坡至薄竹坡以西2827米高程点;北起风丫口经跑马塘坡至小铺子东面2561米高程点,面积13.64万亩。
缓冲区:东起大山脚经大平坦梁子至马鹿塘;南起啸岩头经营盘山、菖蒲塘至沙坝村;西起黄草坡经依格白坡至马鹿坡;北起新寨经东瓜林、所作底山至大山脚,面积10.58万亩。
实验区:缓冲区以外的保护区区域,面积10.22万亩。
第四条 在保护区范围内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五条 自治州、文山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