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节能减排会战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0〕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把节能减排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周密组织,强力推进,全市万元GDP能耗呈现下降趋势,污染减排力度不断加大,全社会节能减排的氛围初步形成。但也必须看到,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存在问题仍较突出。
现在距年底只有不到4个月的时间,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形势严峻,为确保完成我市今年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9月份在全市开展“节能减排会战月”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本地实际,对照既定目标,倒排后几个月的指标完成进度,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会战月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为完成今年和“十一五”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沧州市“节能减排会战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扭转上半年能耗降幅偏低的不利局面,确保完成今年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9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会战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政府“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壮士断腕的勇气、背水一战的决心、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壮志,全力以赴打好节能减排的攻坚战、漂亮仗”及市政府“痛下决心、背水一战、合力攻坚、决战全胜、务必过关,举全市之力打一场节能减排综合的、立体的、全民的攻坚战”的要求,督促各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扭住关键环节,强化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会战月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为完成今年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一)节能目标
1、各县(市、区)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达到全年目标的75%以上,全市万元GDP能耗降低率指标比上半年明显好转。
2、各县(市、区)能耗增量控制在全年可用增量的75%以内。用电量控制在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下达的9月用电计划内,全市全社会用电量控制在11亿千瓦时。完善市、县用电月会商制度和用电量及增速月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