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实施品牌建设“示范工程”,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和优质产品分别新增5个、7个和19个。(负责领导:贾玉英 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各县区)
46.每两个月组织一次银企对接活动。(负责领导:李维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县区)
47.整合担保资源,完善担保体系,形成30亿元的融资担保能力。(负责领导:李维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
48.推动各商业银行设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门机构,加大金融机构对有市场、有技术、有前景的中小企业扶持力度。(负责领导:李维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49.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分别达到每千人1.7个和35.1个。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8%左右,实缴税金达到财政收入的60%以上。(负责领导:李 维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
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50.新开工和续建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重点农业产业化项目160个以上,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300家以上,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1%。(负责领导:丁万明 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
51、集中扶持50个加工型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强发展带动力。重点抓好投资50亿元的120个农业产业化项目,突出抓好50个农民合作示范社建设。(负责领导:丁万明 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
52.加快发展生态农业,扩大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规模,打造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精品工程,新增设施农业面积4万亩,总面积达到33万亩以上。(负责领导:丁万明 责任单位:市农委、农牧局、各县区)
53.加快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绿色有机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负责领导:丁万明 责任单位:市农委、农牧局、林业局)
54.组织好粮食收购,提高种粮农民收入。(负责领导:丁万明 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各县区)
55.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接机制,增强农业产业化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拓宽入股分红等增收渠道。(负责领导:丁万明 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
56.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力争全年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新增11万人以上。(负责领导:宋立民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
57.推进扶贫攻坚工程,确保4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负责领导:丁万明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县区)
58.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生态综合治理4万亩以上,造林82万亩。(负责领导:丁万明 责任单位:市农委、林业局、水务局、各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