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力促第二个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完成核准,全年新增风电装机74.5万千瓦,总装机达到145万千瓦。(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围场县、丰宁县)
32.推进曹妃甸临港工业园建设,力争3-5个项目开工落地。(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33.平泉红山循环经济等产业聚集区完成15-20平方公里园区规划。并启动3-5平方公里的起步区建设,落地1-2个投资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 责任单位:各县区)
三、工业经济运行
34.强化对工业“50强”等重点企业的要素保障,确保企业开工率85%以上。(负责领导:李维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
35.整合矿产资源,组建大型采选企业集团和矿业经济区,推动钢铁产业联合重组,加快“矿钢一体化”进程。(负责领导:李维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6.组建国家钒钛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和钒钛制品专家咨询委员会。切实抓好国家钒钛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切实抓好钒生产工艺优化及技术集成创新等3个重大创新项目和10个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建设。(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双滦区)
3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15%。(负责领导:张建国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各县区)
38.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0.2%。(负责领导:宋立民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财政局、科技局、各县区)
39.完成“22221”环境整治工程、“23322”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及“双30”的各项任务,确保电力、钢铁等行业完成脱硫工程,实现稳定达标。(负责领导:李维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
40.所有污水处理厂通过验收,实现稳定运行。(负责领导:李维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
41.加快推进区域热电联产、余压余热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建设,集中供热率达到60%以上。(负责领导:苏爱国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2.将各项节能减排指标逐月分解到县区和企业,严格执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负责领导:宋立民、李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县区)
43.对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13家企业,超亿元的110家企业,分别由市、县给予重点扶持,确保要素资源供给。(负责领导:李维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
44.引导支持企业开展“对标行动”,制定追赶、跨越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重点抓好钒钛钢铁、食品医药、仪器仪表等领域的50家企业,推动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负责领导:李维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