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地铁应急事故的现场调查、取证;
(二)调查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事故波及的范围;
(三)调查清楚事故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对事故现场的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发出预警;
(四)提供应急处置措施建议;
(五)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隔离和警戒工作;
(六)做好地铁施工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3.4 抢救组
根据事故发生的机理,抢救组由相关产权单位(市市政公用局、西安供电局、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地铁办和承包单位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其职责是:
(一)根据地铁施工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对突发事故施工现场进行隔离、警戒和实施救援;
(二)及时上报现场应急救援情况,对应急救援提出建议,经现场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三)做好地铁施工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3.5 医疗组
由医疗单位组成。其职责是:
(一)制订救治方案(现场急救或者途中急救),组织协调急救中心、医院等实施医疗救援工作;
(二)根据突发事故情况做好应急医疗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实施医疗抢救工作。
2.3.6 信息组
由西安地铁办和承包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其负责人由应急指挥部指定。其职责是:
(一)做好信息的采集、分析、编辑和上报工作;
(二)根据地铁施工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和现场实际情况,登记出入事故现场的单位及救援人员,随时与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系,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三)负责收集事故发生前后及抢险过程中的各类准确信息,接待和安置到现场的新闻媒体人员,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信息。
2.3.7 安全保障组
由公安局相关部门组成。其职责是:
(一)负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控制;
(二)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能迅速到达现场,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三)警戒、隔离有关场所,防止事故次生灾害。
2.3.8 后勤保障组
由市地铁办和事故标段承包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其职责是:
(一)在事故现场划出应急救援专用停车场、救援人员集中地,以便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救援;
(二)保障事故现场的有线和无线通信畅通;
(三)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2.3.9 事故调查组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应急办、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地铁办参加调查,相关单位(市市政公用局、西安供电局、市水务局、热力公司、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单位)配合调查组做好调查工作。
2.3.10 善后处理组
由地铁办牵头,事故标段的承包单位具体负责,其职责包括接待伤亡人员家属,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给予抚恤、补偿。
2.4 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2.4.1 市应急办
负责对地铁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协调应急力量,及时汇总上报信息,传达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有关部门对地铁施工突发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4.2 市市政公用局
在地铁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由于热力管道、雨污水管的渗漏、断裂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时,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协助应急指挥部查明发生故障的管道,负责及时对发生事故区间的雨污水管道进行修复,协调相关单位(各热力公司)及时对发生事故区间的热力管道进行修复,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建议,参与事故调查,配合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4.3 市水务局
在地铁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由于自来水管渗漏、断裂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时,市水务局协助应急指挥部,由西安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查明发生故障的管路,负责及时关闭发生事故标段内的相关管路并及时修复,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建议,参与事故调查,配合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4.4 西安供电局
在地铁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由于用电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时,西安供电局协助应急指挥部查明发生故障的线路,根据故障类型,及时采取停电或其它防护措施,在故障消除后负责对线路进行恢复,并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建议,参与事故调查,配合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