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的通知
(豫建城〔2010〕81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局: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举措,对于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促进城市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必须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调控作用。根据国办发〔2005〕4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委托河南省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制订了《河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望遵照执行。
一、各市、县要按照《纲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尽快组织编制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二、各市、县在委托规划单位按照纲要要求编制完成《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后,由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通过,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报我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三、各市、县要在2011年底基本编制完成《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专项规划》,我厅将于2012年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省通报,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四、为保证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专项规划质量,各市、县主管部门应委托具备城市规划资质的高规格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规划。
五、各市及所辖县(县级市)在实际编制中如有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函告我厅城建处。
联 系 人:孙聪会 李 文
联系电话:0371-68080855
附件:河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 件:
河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
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