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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

  5.施工现场依然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和问题。在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仍存在着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方案审批不符合要求或与现场不符现象,安全技术交底不规范,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缺少分项检查验收记录或缺乏真实性;模板支撑、外防护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一些项目悬挑脚手架悬挑梁生根在阳台板等悬挑构件上;部分临边、洞口防护不严,临时用电混乱,未严格执行三项五线制,不能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些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够,思想麻痹,侥幸心理严重,现场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较多,如河南省兴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的郑州市美林河畔小区9、10、11、12#楼项目,河南兴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许昌河畔家园住宅小区1#、2#、3#楼项目,许昌中原建设集团施工的许昌市东城区李庄社区安置小区项目安全管理较差,给予通报批评。

  6.部分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总监脱岗,现场多为当地受聘无证或证件不符合要求人员从事监理工作;部分监理企业对施工现场专项施工方案的实质性审查不够,审批不符合要求;一些监理单位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确认并进行有效监理或无监理记录;未能对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够及时发现,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不坚决,处理不认真,不能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反映等。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狠抓工程建设主体各方责任的落实,严格责任追究,要把建设单位是否及时拨付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是否降低安全条件,是否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企业安全保证体系日常是否有效运行作为检查重点,抓企业促项目,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二)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监督执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有效地做好监督执法工作。要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和处罚力度,形成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和强大的震慑力量。同时要针对建筑事故多发类型和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以预防建筑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建筑起重伤害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切实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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