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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积极支持骨干企业的发展

  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农业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有关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骨干企业加工、技改、仓储、物流、配送网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对骨干企业在开展收购、实施兼并重组和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做好相关金融服务。铁路、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承担任务的骨干企业列为重点运输保障对象。铁路部门对骨干企业的货物运输要实行优先计划、优先配车、优先装车、优先挂运、优先卸车等“五优先”原则;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协调保障骨干企业公路运输需求,对鲜活农产品运输开辟全程“绿色通道”。

  四、做好对骨干企业的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骨干企业的监督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或巡查,及时掌握骨干企业的经营情况。商务、粮食、供销等部门要完善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骨干企业的准入、退出机制,并具体组织实施。质监部门要加大对骨干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发布质量信息,督促企业严把产品进货关、生产关和出厂检验关。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大宗农产品骨干企业市场监管工作,依法规范经营主体,严厉打击大宗农产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五、切实加强组织协调

  为加强全省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省上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加强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将骨干企业纳入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省级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定期会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要及时提出本地各个品种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运作方式和管理办法,并于10月1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及省级有关部门备案。

  附 件:陕西省加强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附 件:
  陕西省加强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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