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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试点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试点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0〕10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试点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试点方案

  为支持重点镇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省上拟集中财力、聚集资源,在镇域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重点镇试点“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以“完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按照“规划先行、满足需求、适当超前、资源整合”的思路,通过新老项目衔接、原有资源和新建资源互补、运行管理机制和长效服务机制同步建设,将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打造成为活动丰富、功能完善、特色突出、辐射性强的公共文化服务阵地。

  二、建设目标

  通过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到2012年,在镇域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重点镇,建成具备培训、演出、比赛、娱乐、健身、科普等综合服务功能的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培育一批群众文体活动指导员、带头人,建立规范的跟踪管理机制和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的长效机制,实现各类文艺和体育活动常年开展,满足群众文体活动需求。

  三、建设内容

  根据小城镇文体活动特点和需求,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项目重点建设以下内容:

  (一)综合文化体育中心。

  面积800平方米-1500平方米。包括:

  1.多功能活动厅。用于开展小型演出、文艺排练、数字多媒体放映、游艺娱乐、室内健身以及临时展览等。面积200-500平方米。

  2.图书报刊阅览室。用于存放图书、报刊、杂志供读者借阅、阅读。面积80-120平方米。

  3.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作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或公益性电子阅览室,用于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面积50-1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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