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试点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0〕10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试点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试点方案
为支持重点镇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省上拟集中财力、聚集资源,在镇域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重点镇试点“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以“完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按照“规划先行、满足需求、适当超前、资源整合”的思路,通过新老项目衔接、原有资源和新建资源互补、运行管理机制和长效服务机制同步建设,将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打造成为活动丰富、功能完善、特色突出、辐射性强的公共文化服务阵地。
二、建设目标
通过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到2012年,在镇域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重点镇,建成具备培训、演出、比赛、娱乐、健身、科普等综合服务功能的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培育一批群众文体活动指导员、带头人,建立规范的跟踪管理机制和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的长效机制,实现各类文艺和体育活动常年开展,满足群众文体活动需求。
三、建设内容
根据小城镇文体活动特点和需求,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项目重点建设以下内容:
(一)综合文化体育中心。
面积800平方米-1500平方米。包括:
1.多功能活动厅。用于开展小型演出、文艺排练、数字多媒体放映、游艺娱乐、室内健身以及临时展览等。面积200-500平方米。
2.图书报刊阅览室。用于存放图书、报刊、杂志供读者借阅、阅读。面积80-120平方米。
3.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作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或公益性电子阅览室,用于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面积50-12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