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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为重点,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技能人才支持1.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挥企业行业的主体作用,结合企业生产需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从2010年开始,组织全省50家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通过试点带动、广泛动员和多部门联动,加大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新技师培养力度,通过高端带动,推动全省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发挥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健全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2.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增加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存量。适应我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产业集聚区发展需要,采取支持地方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的办法,促进企业、院校及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加快培养一批社会紧缺、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逐步建立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共同投入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加大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3.统筹组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广泛选拔高技能人才。每年从技术含量较高、从业人员较多的职业领域中选择50个以上职业(工种)进行比赛。通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促进职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岗位成才,促使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三)实行项目带动,推进示范基地、研修平台建设1.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在现有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的基础上,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等措施,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办学实力。到2013年,全省建成10个年培训能力5000人以上、每个省辖市建成2个年培训能力3000人以上、60个劳务输出基地县建成年培训能力2000人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逐步建成覆盖城乡的以示范基地为龙头、定点培训机构为骨干、企业培训中心和各级各类培训教育机构积极参与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网络,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能力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使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能力达到200万人/年以上。2.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研修平台建设工程。到2013年,围绕我省煤化工、现代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发展需求,适应承接产业转移需要,结合学校优势专业,突出技工院校办学特色,重点支持5所技师学院和30所高级技工学校完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容量,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办学层次,建成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经费和技术投入,力争在全省建设50个示范性企业职工培训中心。选择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产业、大型骨干企业或职业院校,由“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等领办或创办,建设20个以技能大师工作室为载体的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推动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实践经验和技术技能革新创新成果实现传承和推广,拓宽培养高技能人才途径,形成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体系。3.实施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建设工程。以我省调整振兴十大产业为契机,围绕产业集聚区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结合省职教攻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统筹开展省市两级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建设。2013年前,建成1个省级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在郑州-洛阳和安阳-漯河两个高新技术产业带的中心城市建成5个市级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为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的公共技能实训和鉴定服务。4.实施国家级创业培训服务示范基地和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工程。在建筑物改造、服务设施和信息网络3个方面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建设4个国家级创业培训服务示范基地。支持每个省辖市至少建设1个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形成全省创业带动就业培训服务网络。5.实施技工院校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工程。到2013年,围绕技工院校的主体专业,发挥技师学院和高等院校的专业优势,分期分批建设15个各具特色的技工院校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使80%以上的工种和专业的教师得到不同程度的培训,满足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对新工艺、新技术师资的需求,解决技能人才师资培养的“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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