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强降水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民电发[2010]22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民政局,神农架林区民政局:
根据省气象局资料,受高空低槽和西南低涡东移影响,6月7日至8日我省自西向东将有一次明显降水过程发生,鄂西北、鄂东北、江汉平原北部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其他地区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此次降水过程可能是我省今年以来强度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暴雨过程,容易引发自然灾害。省政府领导对应对此次强降水过程十分重视,李鸿忠省长、李宪生常务副省长、赵斌副省长先后做出批示,要求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应急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防范强降水天气灾害的通知》(鄂应急办电[2010]34号)。为落实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是要高度重视,把强降水天气防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要认真贯彻省政府领导指示和省政府应急办通知精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系,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高度重视降雨天气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主要负责同志要提前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应对措施,积极主动地做好强降水天气的各项防灾救灾工作。
二是要强化值班,做好灾害预警、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和应急救助工作。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把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基层民政灾害信息员,并指导和协助基层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要切实落实24小时救灾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安排有经验的人员值守,安排专人负责灾情信息报送,确保灾情信息渠道畅通,灾情信息上报及时。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救灾工作的首位,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对住危房或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要提前转移。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启动预案,第一时间上报灾情,第一时间组织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落实灾民应急救助措施。
三是要做好救灾准备,确保灾民生活救助措施落实。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多方筹措灾害应急救助资金和物资,采购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应急物资,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对受灾群众要及时给予救助,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因灾致病能及时治疗。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