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厅机关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鄂民办函[2010]26号)
厅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确保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长期、有效、持续发展,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现就厅机关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的主题是“绿色办公、低碳生活”。厅机关将围绕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活动,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继续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1、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的要求, 6月12日定为“绿色出行日”,倡导干部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
2、6月17日定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厅机关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停开办公区域空调一天;停开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卫生间等)照明一天;提倡6层以下办公不使用电梯,机关将届时停开一部电梯。
(二)深入开展“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专题活动
牢固树立“节约粮食光荣,浪费食品可耻”的思想观念,养成健康科学的饮食习惯,树立节俭文明的生活消费理念。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形成“节约粮食、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三、有关要求
1、积极响应《湖北省公共机构节能行动倡议》,宣传《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强化干部职工资源节约意识,责任意识,每位干部职工必须积极参加宣传周活动,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
2、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从现在起,从自身做起,积极开展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升油、一元钱的“五个一”节约活动。
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每一位干部职工应尽的义务。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机关节能工作,为创建节约型机关,构建和谐社会,为湖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