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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利用省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全省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利用省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全省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鄂民政函[2010]187号)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为加快建立全省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体系,经研究,决定利用现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推进全省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是一套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系统。通过整合民政资源,实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与低保信息管理系统衔接,既有利于节省开支和降低成本,又有利于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经与低保信息管理系统供应商协商,在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下安装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软件,每套需4900元,供应商包培训人员和安装、调试,第一年免收服务费,从第二年开始,每个使用的市(州)、县(市、区)每年交1000元服务费(供应商:武汉民丰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阮玉东,联系电话:15927196236)。尚未自行开发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软件的单位,要利用这个平台,迅速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体系。已自行开发和安装了服务软件的单位,低保信息管理系统预留了接口,请及时交换数据,便于全省即时掌握有关信息,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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