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孤儿大学生活动的通知
(鄂民政函〔2010〕222号)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为弘扬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公益宗旨,帮助孤儿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省民政厅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开展福利彩票资助孤儿大学生活动,对在读和新入学的孤儿大学生进行资助,对在读大学生中品学兼优,并受到院(校)级以上各类表彰的优秀学生进行励志奖励。资助和奖励申报时间从7月10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孤儿大学生资助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重视,把资助活动作为践行民政宗旨、宣传民政工作、塑造民政形象的阶段性大事、要事来抓。
二、各级民政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展开宣传,通过当地媒体或民政窗口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资助消息,并指派专人做好资助申请表发放、受理、审核、上报工作。既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又要尽量方便群众,一站式能办完的,不要让群众来回跑多次。
三、各市(州)民政局负责统筹本地区申报活动并把关,各县(市、区)民政局务必于8月15日(到达时间)前将申报材料快递至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孤儿大学生资助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首义路115号 邮编:430060),过时不再接受申报。联系人:郑晏莉、谢启京,联系号码:027-88048045。
四、本次资助活动将印发“梦圆2010--福利彩票情系孤儿大学生”资助活动招贴画,在全省各福彩投注站、街道乡镇显著位置予以张贴,请各街道居委会、乡镇民政办配合市州福彩管理站、县市管理分站做好分发张贴工作,切实将资助活动信息传播到千家万户,做到应助尽助。
五、最终资助名单将由省民政厅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并在媒体上公布。受助学生凭相应证件(新入学孤儿大学生需持大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孤儿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在读学生需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还需持表彰证书原件),到各市、州福彩管理站领取资助(奖励)金。部分孤儿大学生代表届时受邀参加在武汉举行的资助大会,凭相应证件直接就地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