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免费婚检对象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地,并在本地婚姻登记机构准备结婚登记的男女青年。
四、免费婚检定点机构
免费婚检设在经市卫生局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
五、免费婚检项目及程序
(一)免费婚检项目包括:1、询问病史;全身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五官、胸部、第二性征、生殖器等检查。2、实验室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胸部透视、谷丙转氨酶及乙肝表面抗原检查、总胆红素及直接胆红素测查、淋球菌筛查、梅毒螺旋体筛查、ABO血型检测,女性加做阴道分泌物滴虫、霉菌检查。
(二)免费婚检程序为:自愿参加免费婚检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1寸照片5张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领取《免费婚检申请表》,凭《免费婚检申请表》到指定婚检机构免费接受婚检。指定婚检机构收到《免费婚检申请表》后,组织有资质的卫技人员进行婚检,完整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表》,依据《婚前医学检查的主要疾病及医学意见》以及婚前医学检查结果出具《婚前检查医学证明》(一式两份),加盖检查专用章,并提供相应的咨询指导服务。《婚前检查医学证明》其中一份由已检对象带回婚姻登记处存档, 另一份留指定婚检机构存档。同时,由婚检对象在《免费婚检申请表》上签名证明已享受规定项目的免费婚检服务,其中一份由指定婚检机构存档,另一份报财政部门作核拨经费依据。
所有必检项目不得漏检。如有医学需要作进一步检查,受检对象可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自主进行选择,费用自负。
六、资金管理及结算
(一)经费筹集。东乡、黎川两个省级试点县的免费婚检由省财政按每对159元的标准,从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中安排试点工作经费。其他县(区)的免费婚检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每对120元的标准进行经费补助,其中市级财政补助36元,县级财政补助84元。
(二)经费结算。东乡、黎川两个省级试点县的指定婚检机构凭《免费婚检申请表》及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表、化验单、检查单于每季度对免费婚检人次进行统计汇总,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分别上报省卫生厅、省财政厅,两厅审核后,由省财政厅通过转移支付下达县级财政,由县级财政直接将经费全额划拨到各指定婚检机构。其他县(区)的指定婚检机构凭《免费婚检申请表》及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表、化验单、检查单于每季度对免费婚检人次进行统计汇总,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市卫生局、市财政局,两局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将市级财政补助经费下达县级财政,由县级财政将免费婚检补助经费划拨到各指定婚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