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督促轻轨营运单位对轨道交通车辆、站台、站厅、进出站口疏散通道的安全设施设备开展自检自查,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应急预案的相关程序和职责的检查,确保轻轨运营设施设备完好。要协调公安部门提高轨道交通安检等级,加强对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做到大包必检,有疑必检。
三、充分发挥GPS系统的动态监控作用
各单位要组织对运输企业GPS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实施24小时动态监控,对监控发现存在超员、超速、超时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等违法运输行为的,要督促企业及时处理。要督促企业保证GPS监控系统完好,终端在线率要达到100%,对不能保证通讯畅通的客运车辆,应及时与相关客运站场取得联系,停止车辆报班经营活动;对不能保证通讯畅通的旅游车辆,不得开具安全行车路单;对不能保证通讯畅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暂停其经营活动。
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排查
加强巡查养护,以干线公路、旅游公路、旅游码头等为重点,加大公路和港航基础设施巡查力度,全力保障交通基础设施使用安全。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和公路养护机构要及早对公路安全设施、施工路段、交通易堵塞路段以及影响行车安全的危险路段进行检查排查,提前采取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因公路安全设施不完善造成事故或车辆长时间堵塞。施工路段应加大现场管理力度,清理路障,设立好标志,并组织人员现场指挥,保证车辆安全通行。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三峡工程2010年175米试验性蓄水期间公路水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渝交委安〔2010〕30号)要求,加强对公路和港航基础设施的检查,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船舶、运输车辆通行安全。
五、强化值班,做好应急值守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实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机制,及时跟踪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加强对强降雨、洪水、滑坡、泥石流、大雾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防范,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水上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普通公路抢险保通队伍、高速公路抢险保通队伍和公路应急运输保障队伍要储备足够的力量和物资装备,保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