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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五、免费婚检的项目

  (一)检查项目

  1.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五官、胸部、第二性征、生殖器等检查);

  2.血常规检查;

  3.尿常规检查;

  4.女性妇科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滴虫、霉菌检查;

  5.转氨酶及乙肝表面抗原检查;

  6.梅毒筛查;

  7.胸透检查。

  (二)婚前卫生咨询、指导

  (三)专案登记及追踪随访管理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检查,费用由个人自付。

  六、免费婚检的机构婚检机构严格按照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进行婚检,根据服务对象检查结果提出医学意见,并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全市免费婚检指定机构包括:

  锦州市妇幼保健所(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山新区、龙栖湾新区婚检工作)

  黑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黑山县婚检工作)

  北镇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北镇市婚检工作)

  凌海市妇幼保健所(负责凌海市婚检工作)

  义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义县婚检工作)

  古塔区妇幼保健站(负责古塔区婚检工作)

  凌河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凌河区婚检工作)

  太和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太和区婚检工作)

  七、免费婚检经费来源、标准及结算支付办法

  (一)经费来源。免费婚检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每年由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出预算,经批准后,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二)免费婚检结算标准:120元/对。

  (三)经费结算及支付办法。市和县(市)区财政按照上一年婚检人数将经费据实核拨到各婚检单位。市级财政根据各县(市)区婚检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四)市财政每年适当拨付一定金额的免费婚检宣传培训费,宣传培训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各部门工作职责免费婚检工作由市和县(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同级卫生、财政、民政、物价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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