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正式上报阶段(2010年10月31日-11月13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省筹备委员会办公室初审通过后,各组织推荐评选单位于2010年11月13日前将《2010年江西省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2010年江西省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2010年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综合情况分析表》)、《2010年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一式5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征求意见表》(一式两份)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两份)向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申报。
以上表格请统一到江西工会网(www.jxgh.org.cn)下载。
六、奖励办法
对受到表彰的人员,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表彰决定,授予“江西省劳动模范”或“江西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证书和8000元奖金。
七、推荐评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新余市2010年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评选的组织协调工作。
推荐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荐评选的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0-6443494,传真:0790-6441248,电子邮箱:xylaomo2010@163.com 。
附件:新余市2010年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表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新余市2010年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
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表
组织推荐评选单位
| 推荐评选范围
| 推荐评选名额(人)
|
合计
| 企业职工
劳模
| 农村农民
劳模
| 机关事业单位
先进工作者
|
市评选
领导小组
| 全市企业、事业、机关单位
职工和农村农民
| 31
| 14
(其中企业负责人3人)
| 8
(其中乡镇企业负责人1人,农民工1人)
| 9
(其中县处级干部1人,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推荐评选)
|
分宜县
| 县属企业、事业、机关单位
职工和农村农民
| 6
| 2
(其中企业负责人1人)
| 3
(其中农民工1人)
| 1
|
渝水区
| 区属企业、事业、机关单位
职工和农村农民
| 6
| 2
| 3
(其中乡镇企业负责人1人)
| 1
(公办院校一线教职工)
|
高新区
| 区属企业、事业、机关单位
职工和农村农民
| 4
| 3
(其中企业负责人1人)
|
| 1
|
仙女湖区
| 区属企业、事业、机关单位
职工和农村农民
| 1
|
| 1
|
|
孔目江区
| 区属企业、事业、机关单位
职工和农村农民
| 1
|
| 1
|
|
市委组织部
|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
干部
| 1
|
|
| 1
(县处级干部1人)
|
市直机关工委
|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部门和各单位职工,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单位职工,驻市中央、省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 3
|
|
| 3
(其中驻市中央、省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1人)
|
市工信委
| 驻市中央、省属企业职工
| 4
| 4
(其中企业负责人1人,金融系统1人)
|
|
|
市直企业(含市直各系统所属企业)职工
| 1
| 1
|
|
|
市教育局
| 市直教育系统教职工
| 1
| 1
(市直民办院校一线教职工1人)
|
|
|
市卫生局
| 市直卫生系统医护人员
| 1
|
|
| 1
(市直卫生系统一线医护人员1人)
|
市民政局
| 全市城市社区工作人员
| 1
|
|
| 1
|
市工商局
| 全市个体工商户
| 1
| 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