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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余市2010年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㈡正式上报阶段(2010年10月31日-11月13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省筹备委员会办公室初审通过后,各组织推荐评选单位于2010年11月13日前将《2010年江西省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2010年江西省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2010年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综合情况分析表》)、《2010年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一式5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征求意见表》(一式两份)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两份)向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申报。

  以上表格请统一到江西工会网(www.jxgh.org.cn)下载。

  六、奖励办法

  对受到表彰的人员,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表彰决定,授予“江西省劳动模范”或“江西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证书和8000元奖金。

  七、推荐评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新余市2010年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评选的组织协调工作。

  推荐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荐评选的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0-6443494,传真:0790-6441248,电子邮箱:xylaomo2010@163.com 。

  附件:新余市2010年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表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新余市2010年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
  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表

组织推荐评选单位

推荐评选范围

推荐评选名额(人)

合计

企业职工

劳模

农村农民

劳模

机关事业单位

先进工作者

市评选

领导小组

全市企业、事业、机关单位

职工和农村农民

31

14

(其中企业负责人3人)

8

(其中乡镇企业负责人1人,农民工1人)

9

(其中县处级干部1人,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推荐评选)

分宜县

县属企业、事业、机关单位

职工和农村农民

6

2

(其中企业负责人1人)

3

(其中农民工1人)

1

渝水区

区属企业、事业、机关单位

职工和农村农民

6

2

3

(其中乡镇企业负责人1人)

1

(公办院校一线教职工)

高新区

区属企业、事业、机关单位

职工和农村农民

4

3

(其中企业负责人1人)

1

仙女湖区

区属企业、事业、机关单位

职工和农村农民

1

1

孔目江区

区属企业、事业、机关单位

职工和农村农民

1

1

市委组织部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

干部

1

1

(县处级干部1人)

市直机关工委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部门和各单位职工,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单位职工,驻市中央、省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3

3

(其中驻市中央、省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1人)

市工信委

驻市中央、省属企业职工

4

4

(其中企业负责人1人,金融系统1人)

市直企业(含市直各系统所属企业)职工

1

1

市教育局

市直教育系统教职工

1

1

(市直民办院校一线教职工1人)

市卫生局

市直卫生系统医护人员

1

1

(市直卫生系统一线医护人员1人)

市民政局

全市城市社区工作人员

1

1

市工商局

全市个体工商户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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