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
(余府发〔2010〕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1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计量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创新发展水平为主攻方向,不断夯实计量基础,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加快赶超发展提供可靠有力的计量技术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市计量基础建设得到全面发展,计量综合水平显著提高,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计量技术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形成涵盖全市各行业需求的计量检定(校准)公共服务平台,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社会90%的量值传递(溯源)需求;大中型企业及重点耗能企业基本建立与生产经营、节能降耗相适应的计量测量管理体系;全市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的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
三、主要任务
㈠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建设
加大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快建设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和节能减排工作急需的计量检定(校准)项目,拓展计量检测范围和服务领域;加大对市、县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投入,统筹利用社会计量资源,努力形成以市、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主导,各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计量检定机构为补充的功能完善的量值传递体系;加强与省、市内外计量科研机构的合作,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参与省内计量标准量值比对工作,强化对市、县计量所等计量检定(校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计量检测校准行为,力争创建一批较高水平的计量实验室,提高我市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能力和校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