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方法》(财会[2000]11号)执行,详情可登陆南京市财政局网站(网址:www.njcz.gov.cn)。考试报名规程按《江苏省会计考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苏财会[2005]31号)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
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
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法及报名时间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南京考区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1日-10月31日
报考人员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网址:http://www.jscz.gov.cn/),进入“会计报名”页面,按照规定程序在网上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就近选择区县报名审核点,报名成功后,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签字确认并经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下岗及待业人员应由所在街道审核盖章。
(二)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0年10月27日-11月1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双休日照常审核)。
1、报考人员持《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下岗及待业人员携带有效证件,在校大学生携带学生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由审核点留存备查),到所选择的报名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在宁的部属单位及省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南京市各报名审核点进行审核及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