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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会计系列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市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会计系列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市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宁财职办[2010]490号)


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我市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会议拟于10月份召开。为顺利完成今年的评审工作任务,经市职称办同意,现将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09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并持有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人员。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1、2010年度申报和评审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 “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条件中“学历”是指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专业或会计相关专业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2、审计师等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转升高级会计师应具备的条件为目前在会计岗位上,并取得审计师、统计师、财政税务经济师等资格5年以上(含5年)的申报人员,其从事审计、统计等会计相关工作的年限可以连续作为会计工作年限计算。

  对于目前不在会计岗位上,或一直从事审计、统计等工作,虽具备审计师、统计师等专业资格,或者有会计中级资格的,建议申报其主系列相关的高级职称,即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等高级职称。

  3、高级审计师等会计相关高级职称转评高级会计师应具备的条件为取得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等高级职称3年(含3年) 以上,在会计或会计管理岗位上,有会计工作业绩和成果。

  三、申报程序

  我市各系列各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均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同意后准备申报材料。

  2、单位对照《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审核并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将申报材料盖章后报送主管部门。

  3、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区县所属单位还须经区县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盖章)。

  4、在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主管部门(区县人事职称部门或申报人员)上“南京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网上申报程序及要求,并及时进行网上申报,避免因延误而影响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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