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的意见
(潍政办发〔201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政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收集、分析、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实现对房地产业动态监测和调控的综合系统。系统以城市为单位,以房屋登记系统为基础,将分散于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登记、交易及租赁管理、物业管理等各管理环节的市场信息有效整合,同时纳入与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关的规划、土地、财税、金融等其他信息,形成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的综合系统。预警预报体系则依托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通过数据分析和历史比较,特别是市场供求总量、结构、价格等指标的变化情况,客观地分析房地产运行轨迹,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准确判断市场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控对策;通过市场信息的发布,增加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引导企业理性投资、消费者理性消费。
当前,二、三线城市正面临快速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将逐步发展成为城镇化趋势中最具有竞争力的区域。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健全预警预报体系是提高政府监管水平、加强市场宏观调控、完善管理与服务、引导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我市列为全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重点城市为契机,加大投入,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二、规范信息标准,明确部门责任
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编号:CJJ/T115-2007),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准确、全面、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采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