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严格执行城区地面挖掘安全确认制度。施工企业在挖掘地面前,要认真查阅有关资料,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道的分布和走向,落实可靠的保护措施,制定严密的施工方案。要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在不明情况下,进行地面开挖作业。管道业主单位要对地下管道情况进行现场交底,并作出明确的标识,必要时在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确保地下管道安全。
21.严格落实应急救援演练制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海上渔业生产等高危企业、高层建筑和地下商场每年都要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指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格监督管理,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职责
2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划发展制度。要按照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要求,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要加快推进产业聚集升级,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不断提高安全发展、集约发展和科学发展水平。
23.严格执行“打非治违”制度。要建立“打非”工作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严格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对非法违法行为必须做到“五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未经过安全许可审查的企业,一律予以停产整顿,并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24.严格执行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制度。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予以强制性淘汰。各级政府要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25.严格执行化工项目集中布置制度。对化工生产、储存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各县区要按照“产业聚集”和“集约用地”的原则,研究制订化工产业集中发展规划,科学规划、集中摆布化工项目,提高化工产业聚集度。今后,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集中区,对现有的在集中区以外的周边安全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实行搬迁改造,有计划地迁入化工集中区。同时,加强化工项目源头管理,严格安全审批,严把规划、土地、环保等关键环节,确保化工产业安全、有序、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