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企业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要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坚持不安全不生产。要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4.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管理制度。要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标准,拓宽开展领域,强力推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开展。要严格动态监管,将安全检查和日常监管情况作为调整企业安全等级的依据,实行等级上下浮动,真实反映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激发企业自主整改、主动提升安全水平的内在动力,形成良性的等级评定升降级机制。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评价结果,作为评先树优、保险费率调整、信用企业评审、技改项目核准备案、银行授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企业,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依托市、县两级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标准信息系统、动态监管信息化系统以及激励约束措施信息化系统,提高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5.严格执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六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逾期未完成停产整改任务的,一律不得复产。企业要按照规定,定期将本单位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6.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要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密监控,确保重点部位运行安全。要严格重大危险源备案制度,及时将本企业重大危险源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