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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川办函[2010]194号 2010年10月22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汲取俄罗斯森林大火的深刻教训,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稳定地把森林火灾年损失率控制在1‰以下,现就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一项重要的应急工作。各地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国家安全、生态安全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极端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工作大局来,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划定责任区。

  二、依法履职尽责,强化协同配合。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片区和定点联系制度,适时安排森林防火督促检查,把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建立完善的协同合作机制,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地要总结推广多年来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行之有效的作法,建立基层联防联保机制,严格落实村级联户包保责任,督促林权所有人和森林经营主体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在防火期到来之前,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重点是清理危险可燃物、加强居住区管理、加大重要设施防护,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用火规定,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广电、教育等部门要配合防火部门协调各类媒体加强森林防火公益宣传,做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提高林区群众和施工、旅游等人员的安全用火意识,增加防火警示标志和宣传标语,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让森林防火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四、修订完善预案,实现应急到位。三级以上火险县(市、区)都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要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作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应急到位。省里发布预警信息后,相关地方要迅速响应,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预案修订过程中要明确林区村寨、学校、重要目标等的安全防范措施,避险路线、预警信号等具体事项,确保林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实施预案的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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