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10年双节期间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18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中秋节、“十一”国庆黄金周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生产生活稳定,让全市人民渡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明确带班领导职责,领导同志带班期间不得离开辖区并保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节日期间,市政府总值班室将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值班人员擅离职守出现严重工作失误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初报、续报和终报工作,确保市政府及时掌握事件处置的全过程。增强突发事件处置的有效性和时效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在事发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以及受事件影响的地区。未及时上报的,事件处置完毕后要说明迟报原因。突发事件信息以书面报告为主,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随后再补报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