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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18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西安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0〕89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任务
  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城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行为。对黑窝点一律取缔,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职责分工
  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政府统一领导,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实施,各级监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一)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用油脂生产企业的排查,杜绝食用油脂生产环节中掺假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保证上市食用油脂的安全;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用油的监督管理,禁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企业,严厉查处食品企业无证生产行为和从事劣质食用油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
  (二)工商部门负责对经环保部门资质核准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经营者的注册登记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无证照废弃食用油脂加工经营行为;加强对流通环节销售食用油的质量监管,督促市场销售者严格执行食用油索证索票制度,完善购销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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