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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金融学院变更院长的批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金融学院变更院长的批复
(京教函[2010]591号)
北京金融学院:
你校《关于变更院长的申请》(金院董字〔2010〕02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院长由董久昌变更为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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