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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金融学院变更院长的批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金融学院变更院长的批复
(京教函[2010]591号)


北京金融学院:
  你校《关于变更院长的申请》(金院董字〔2010〕0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院长由董久昌变更为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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