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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演艺专修学院变更院长的批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演艺专修学院变更院长的批复
(京教函[2010]592号)


北京演艺专修学院:
  你校关于变更学校院长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院长由梁伯龙变更为朱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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