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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应急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六)加强学校应急队伍建设。全市大中院校要组建一支由教职员工、物业管理员、学校保安和学生相结合的兼职综合应急救援队,人数不少于在校教职员工数的20%和学生数的8%;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学校要组建一支兼职综合应急救援队,人数不少于在校教职员工数的30%。名称为“××学校综合应急救援队”。

  (七)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市、县区要建立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以及综合管理等领域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应急管理专家组,积极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提出对策建议。各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建立相关领域的应急专家队伍。

  (八)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建设。市直及各县区、乡镇要在现有基础上,整合资源,组建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主要任务是发现和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调查评估等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组织的隐患排查整改以及本单位、本区域范围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管理知识的宣传工作。

  三、进一步明确应急队伍工作职责

  各类应急队伍的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认真学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应急知识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三)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维护、保养、储备,积极做好应急各项准备;

  (四)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严格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五)忠于职守,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牺牲,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应急救援任务。

  四、切实强化应急队伍管理

  (一)健全应急队伍管理机制。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应急队伍的日常教育、培训和管理。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应急队伍的训练和业务指导。紧急状况下,应急队伍要按照当地政府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第一时间集结到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强化应急队伍日常管理,各组建单位应指定1名负责同志担任队长,并明确1名联络人员,人员名单要报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二)加强应急队伍教育培训。各级主管部门每年都要制定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计划,通过邀请相关专家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一线应急人员,对应急管理人员和队员进行集中讲授和现场培训,开展相关应急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素质。各级政府要依托现有的设施和条件,建立或确定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采用实战演练、桌面推演、跨区联合演练等方式,积极开展多种应急队伍参加、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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