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改革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要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学生申诉处理的规定和要求,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制定申诉处理办法,完善申诉处理流程,妥善处理学生学籍学历方面的申诉。

  九、信息安全

  建立学籍学历管理数据保密制度,充分利用数字证书(密钥)等办法做好学信平台上本校数据准确、安全性维护,对学生的相关情况予以保密。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更改或查询库中的数据,不得用作其它用途,确保学生基本信息不公开、不扩散。

  加强信息技术安全工作,做好服务器的病毒防控工作,防止“黑客”攻击,保证学籍学历管理在系统内安全正常运行。

  各校要对学籍学历管理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出现的突发问题、重大群体性事件,要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

  十、责任追究

  各校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组,完善和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职责,将学籍学历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在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附件2: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学籍字        号

姓名

 

性别

 

入学

时间

 

高考准考证号

 

照 片

(一寸彩色近照)

转出

学校

 

专业

 

转出年级

学历层次

 

转入

学校

 

专业

 

转入年级

学历层次

 

本人高考总分

 

高考录取批次

 

转入学校当年对应专业最低录取分数

 

转学申请理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转 出 学 校 意 见

学生学籍资格审查情况:

 

 

 

转 入 学 校 意 见

学生学籍资格审查情况:

       

   

 

经办人: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校公章)

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人:

 

 

 

 

经办人:

 

 

 

转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处 长:

 

 

 

转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处 长:

 

 

 

 

主管厅(委)领导:

 (公章)

 

主管厅(委)领导:

      (公章)

 

 

 

月  日

 

 

 

年  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