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10〕38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厅2002年印发的《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浙交〔2002〕138号),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在立卷、归档过程中如与《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二、全省公路在建项目档号即日起不再由省公路局统一确定,由项目法人单位自行确定。档号应简单、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