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质检系统检测工作整顿活动验收方案的通知
(浙质评函〔2010〕223号)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有关直属单位,各相关检测机构: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
全国质检系统检测工作整顿活动验收方案〉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10〕66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入开展检测工作整顿活动。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省局开展检测工作整顿实施方案要求,借验收东风,进一步深入开展和落实好检测工作整顿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查漏补缺,进一步深化检测工作整改提高工作。从省局对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督察和有关检测机构检查中发现,检测工作整顿活动仍然存在着若干问题,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地对照检测整顿工作规定的五方面要求,查漏补缺,及时完善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检测工作整改提高工作。
三、认真总结,组织开展检测工作整顿验收工作。省局各牵头处室和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按照省局检测工作整顿实施方案要求和国家质检总局明确的八项重点验收内容,认真总结检测工作整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包括佐证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省局检测工作整顿办公室(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处)。省局将于10月20日前,统一组织开展检测工作整顿活动的验收(验收方案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