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印发《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司法行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2、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坚持标准条件,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完善程序方法,改进考试测评工作,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质量。逐步扩大竞争上岗提名范围,厅局机关、冀东监狱、石家庄监狱、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除特殊岗位外,都要实行竞争上岗,处级非领导职务也要逐步实行竞争上岗。逐步扩大基层单位竞争上岗选拔干部的比例,到2015年,狱所领导班子成员2/3以上必须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产生。竞争上岗必须在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逐步扩大基层公推直选范围,厅党委将结合干部工作实际,每1-2年在直属单位组织一次公推公选工作,重点推选年轻干部和特殊岗位干部。

  3、完善民主推荐制度。实行民主推荐职位预告,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进一步改进民主推荐方式方法,增强民主推荐的科学性。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结果,把干部得票情况与干部德才素质和一贯表现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岗位需求和干部近年考核评价情况、工作实绩、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考察人选,既要尊重民意,又不简单以票数取人,尤其要关注真抓实干、坚持原则、敢于负责、锐意进取的干部。

  4、规范干部任用沟通酝酿和讨论决定程序。完善干部选拔任用酝酿制度,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之前,必须在本级党委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充分酝酿,对拟任人选有重大意见分歧的,暂缓提交会议进行研究。规范讨论决定干部任用的程序和方法,讨论决定干部要向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预告,避免临时动议。

  5、改进干部考察工作。进一步改进干部考察方式,拓宽干部考察渠道,全方位、多角度考察了解干部。坚持和完善考察预告制度、考察对象公示制度。拓宽考察途径,创新考察方法,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察谈话、走访调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方式;探索推行差额考察,加强实地考察和延伸考察,增强考察工作的深入性和准确性。完善干部德才评价标准,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品德和能力。

  6、进一步完善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丰富公示内容,改进公示方式,扩大公示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间的管理,严格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7、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加大从系统内基层单位中选拔优秀干部到机关工作的力度。厅局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岗位外,应优先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逐步扩大各级领导班子中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成员的比例,到2012年,厅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要达到1/3以上,到2015年达到2/3。对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